客梯
電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梯不應作為安全出口;
2、電梯臺數和規格應經計算后確定并滿足建筑的使用特點和要求;
3、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宿舍建筑的電梯臺數不宜少于2臺,12層及12層以上的住宅建筑的電梯臺數不應少于2臺,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的規定;
4、電梯的設置,單側排列時不宜超過4臺,雙側排列時不宜超過2排×4臺;
5、高層建筑電梯分區服務時,每服務區的電梯單側排列時不宜超過4臺,雙側排列時不宜超過2排×4臺;
6、電梯不應在轉角處貼鄰布置,且電梯井不宜被樓梯環繞設置;
7、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電梯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住宅電梯宜成組集中布置。
8、電梯井道和機房不宜與有安靜要求的用房貼鄰布置,否則應采取隔振、隔聲措施;
9、電梯機房應有隔熱、通風、防塵等措施,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將機房頂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機房內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
10、專為老年人及殘疾人使用的建筑,其乘客電梯應設置監控系統,梯門宜裝可視窗,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的有關規定。
1、哪些情況必須設置電梯(部分列舉)
住宅建筑
1)七層以及七層以上的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
2) 底層作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3) 底層做架空層或貯存空間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4) 頂層為兩層一套的躍層住宅時,躍層部分不計層數,其頂層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
辦公建筑
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2m的辦公建筑應設電梯。
綜合醫院
1)二層醫療用房宜設電梯;三層及三層以上的醫療用房應設電梯,且不得少于2臺;
2)供患者使用的電梯和污物梯,應采用病床梯;
3)醫院住院部宜增設供醫護人員**的客梯、送餐和污物**貨梯;
4)電梯井道不應與有安靜要求的用房貼鄰。
商店
1)大型和中型商店的營業區宜設乘客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多層商店宜設置貨梯或提升機;
2)分部庫房、散倉應靠近營業廳內的相關銷售區,并宜設置貨運電梯。
宿舍
六層及六層以上宿舍或居室**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大于15m時,宜設置電梯;高度大于18m時,應設置電梯,并宜有一部電梯供擔架平入。
老年人建筑
二層及以上樓層、地下室、半地下室設置老年人用房時應設電梯,電梯應為無障礙電梯,且至少1臺能容納擔架。
療養院
供療養員使用的建筑超過兩層應設置電梯,且不宜少于2臺,其中1臺宜為醫用電梯。電梯井道不得與療養室和有安靜要求的用房貼鄰。
文化館
文化館建筑五層以上(含五層)設有群眾活動用房的應設置電梯。
檔案館
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對外服務用房、檔案業務和技術用房應設電梯。兩層或兩層以上的檔案庫應設垂直運輸設備。
2、電梯的候梯廳
1) 候梯廳深度不應小于多臺電梯中**轎箱的深度,且不應小于1.50m。
2) 電梯候梯廳的深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解讀:
1、住宅電梯數量
1)設置一部電梯的情況
① 七層以及七層以上的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
② 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單元只設置一部電梯時,從第十二層起應設置與相鄰住宅單元聯通的聯系廊。聯系廊可隔層設置,上下聯系廊之間的間隔不應超過五層。聯系廊的凈寬不應小于1.1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00m。
③ 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由二個及二個以上的住宅單元組成。且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住宅單元未設置可容納擔架的電梯時,應從第十二層起設置與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聯通的聯系廊。聯系廊可隔層設置,上下聯系廊之間的間隔不應超過五層。聯系廊的凈寬不應小于1.1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00m。
2)設置兩部及以上電梯的情況
① 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②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設置消防電梯。
2、客梯設置注意事項
公共使用的電梯,其候梯廳應在公共空間。此空間在電梯使用期間不得私自占用,以便定期檢修和緊急救援人員順暢到達。
3、前室能否設置普通電梯